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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724-审批信息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重庆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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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023-******,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3万吨工业硅及配套项目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池新材料产业园B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原为电解锰生产企业,于2021年11月关停,2023年7月对厂区的生产厂房和设施设备进行了拆除,目前保留了原料堆棚、办公楼、职工宿舍、机修车间、冷却循环水池、给水系统、变电站及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项目以硅石、洗精煤、木块为主要原料生产工业硅。主要建设原料卸料站、配料站、1栋冶炼厂房、余热发电系统、微硅粉加密系统及相关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冶炼厂房内设置冶炼区、浇铸区、成品破碎精整区和成品区,其中冶炼区主要建设两台3.3万千伏安矿热电炉。拟建项目实施后设计生产工业硅3万吨/年、副产微硅粉约1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66万元,占总投资的8.83%。

(1)大气环境:项目上料料仓废气和1#、2#上料中转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1#)排放,3#上料中转站废气和皮带回转点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2#)排放,4#上料中转站和两个炉顶上料点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8米高排气筒(3#)排放,矿热电炉出硅口废气、定点硅包精炼废气、翻包浇铸点浇铸废气、微硅粉加密及包装废气等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2米高排气筒(5#)排放,工业硅产品破碎、筛分及包装等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6#)排放,上述废气颗粒物排放参照满足团体标准《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 0123-2021)要求(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矿热电炉烟气收集后经“余热锅炉高温段余热利用+SCR脱硝+余热锅炉低温段余热利用+多层高效玻纤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68米高排气筒(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建设单位承诺的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废气排放设置自动监测装置。企业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所在楼顶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要求。拟建项目采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原料卸车站设置为三面密闭棚加一面设橡胶防尘帘,硅石原料场和综合原料场设置为封闭料场,料场设置微雾固定式射雾器和微雾移动式射雾器,卸料和原料转运采取雾炮喷雾抑尘,上料、布料皮带均位于封闭栈桥式廊道内,机修间设置移动式吸尘器收集处理机修车间废气,微硅粉暂存于储灰罐内定期采用气力输送至密闭罐车外运,脱硫剂石灰粉卸料采用密闭气力输送且料仓配套仓顶除尘器,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出厂前清洗车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资源局《关于明确年产 3万吨工业硅及配套项目规划************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及纯水站排污水等浊排水产生量共计约246.97立方米/天,收集后经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300立方米/天的浊水处理站采取“调节+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满足拟建项目脱硫工艺水质要求后用于脱硫塔补水,不外排。拟建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拟建项目脱硫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脱硫塔定期排水经1套处理能力5立方米/小时的多效蒸发器处理,废水不外排。拟建项目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5.235立方米/天,经1套设计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格栅+两级接触氧化+沉淀池”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通过现有排放口排入梅江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影响。

(3)地下水:项目烟气脱硫系统各池体采取架空设置,循环管网采用明管输送;多效蒸发浓液储罐架空设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柴油储罐区、汽轮机润滑油罐区及其事故油池、机修油料间、脱硫站各池体(浓缩池、收集池、循环水池)及其下方四周截留沟和集水池、多效蒸发处理站及浓液储罐四周围堰、尿素溶液配制罐区、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池、浊水处理站及回用水池、循环冷却水排水的废水暂存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的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拟建项目对利用的原厂区池体进行检修,并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烟气脱硫系统各池体采取架空设置、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池及事故水收集系统、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破碎机、矿热电炉、给料机、发电机、汽轮机、各种水泵、冷却塔、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农户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项目矿热电炉产生的废碳素电极作为碳质还原剂进入生产线利用,成品精整除尘灰混入微硅粉外售。原料输送机除铁装置废铁屑、废耐火材料、冶炼硅渣、脱硫石膏、原料上配料除尘灰、软水制备废树脂、制纯水废渗透膜、除尘器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浊水处理站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定期清掏,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脱硝废催化剂、废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脱硫塔定期排水经多效蒸发产生的浓液按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定期由专业公司清掏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拟建项目设置面积均为20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和硅渣库,设置面积为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20立方米多效蒸发浓液储罐。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柴油储罐(1立方米)、汽轮机润滑油罐(4立方米)设置围堰,并配套设置1座9立方米的事故池;多效蒸发浓液储罐、脱硝系统尿素溶液配制罐分别设置围堰;机修油料间设置托盘;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油存储区设置托盘;脱硫废水各池体采取架空设置,其下方四周设置截流沟和集水池;矿热电炉配置自动控制系统;厂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临河厂界内沿厂界设置雨水沟,厂区西侧设置1座容积22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设置1座有效容积850立方米的事故池,配套设置切换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五类重点重金属和铊的自动监测装置,对脱硫循环水池、雨水排放口的五类重点重金属和铊等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32.074吨/年、45.455吨/年、50.220吨/年;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工业硅及配套******有限公司实施250******有限公司秀山渗滤液处理站不再排放废水的减排量。

重庆市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500241-04-01-198975)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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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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