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1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泰-MYS2025-003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 ******元/年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明泰-MYS2025-003 | ******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1+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年服务到期后,如无重大变故或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R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8 月 30 日至2025年 9 月 7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99号明月之都大厦东座23楼)
方式:邮箱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9 月 1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99号明月之都大厦东座2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在密封袋内,均须采用胶装。)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2.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7日18: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游客中心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99号明月之都大厦东座23楼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