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安蓝湾置业C1-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2.2交易编号:DY-GC-******-02-01
2.3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
2.4项目概况: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居住用地,地块建高度限高54米,住宅建筑不低于4层,地上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0,地下容积率不小于0.8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5788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约415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本项目为泰安蓝湾置业C1-05-13地块项目一期EPC******消防、电梯、亮化、电力工程、人防等工程达到交付使用标准所有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6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3.7万元,监理费费率0.39%。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天平湖路以北、梅山西路以西爱琴海购物公园6楼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92号天龙国际大厦A座1603
联 系 人:马红焕
电 话:0538-******
电 子 邮 件:******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红焕; 联系方式:0538-******
******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