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2025年环境执法“第三方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按照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计划和通知等要求,拟开展全县涉气企业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核查、企业新化学物质数据审核、复核、三大园区内企业环境问题摸底排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问题排查、铸造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理论培训、实地讲解)、企业负责人环境管理要求培训、上级组织交叉执法互查需聘专家及其他根据实际需求的工作共10项内容。项目服务时限为一年,项目完成后提交各专项工作的小结汇报、问题清单、整改建议、实地图片、评估成果等相关资料。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服务事项。
服务标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倡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鉴于2023年第三方辅助执法工作模式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拟继续开展“第三方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指导深度排查问题,提出有效整改建议,弥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专业技术方面的不足。
张泓、吴萍、赵有政
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进行计取,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金额:壹万零叁佰元整(¥103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95号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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