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集团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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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豫工程******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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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建设局招标办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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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房产大厦19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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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配套工程已由******委员会以2110-410122-04-01-5501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豫工程******001
2.2项目名称:******集团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2.3项目概况:******集团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配套工程用地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包括武警执勤楼、地下车库北区及人防工程、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21697.72㎡,其中地上面积1843.52㎡,地下面积19854.20㎡。主要建构筑物:武警执勤楼为地上3层,1层层高4.2m,其它层3.6m,主要功能为战士训练、学习、宿舍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北区及人防工程为局部地下两层,其中地下一层层高3.9m,地下二层层高3.8m,主要功能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2.4招标范围:
(1)武警执勤楼(06子项):包含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实保工程。
(2)地下车库北区及人防工程(D02子项、D02RF子项):包含建筑工程、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人防给排水工程、人防暖通工程、人防电气工程、人防通信工程。
(3)室外工程(包含总图道路,硬质铺装,景观绿化,围墙,道路照明,给排水外网等)、车库-车位划线及车挡等(包含车位划线,车挡,车库道路标线,墙面喷绘,防撞条等)、武警执勤楼-厨房设备(含加工台)、武警执勤楼-形象墙、武警执勤楼-标识,包含以上内容的二次深化及施工。
2.5建设地点: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郑州市中牟县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豫兴大道南,文通路东、银鱼路北。正在建设中的一期工程位于用地的南侧,本次建设的配套工程用地位于一期工程用地的北侧,其中武警营房位于用地东北角,配套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22 亩。
2.6计划工期:建安工程工期365日历天(以监理批复开工令为起始日期计算,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600万元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2)(3)(4)(6)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1)(5)(7)项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及查询可不包含项目经理;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分工,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通过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作和责任,不得超出资质范围承担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其分工所需要的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后编写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凭CA密钥登录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葛江涛、李灵杰、刘恺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件:******
******建设局招标办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房产大厦1906室
电 话:0371-******
传 真:无
邮 箱:******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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