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净化区域部分装修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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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豫工程******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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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郭亚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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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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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净化区域部分装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工程******001001 豫财招标采购-2025-1029
2******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净化区域部分装修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8月28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医院官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5.1“3.2企业资质要求:
3.2.3投标人投标产品 “医用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有“医用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若投标人为“医用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变更为:
“3.2企业资质要求:
3.2.3投标人投标产品 “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有“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若投标人为“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5.2“3.8其他要求
3.8.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变更为:
“3.8.2参加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6、更正日期:2025年9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1采购人信息
******医院
联系人:寻晋、赵鹏
联系方式:037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27号
4.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利、张超钦、袁野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4.3******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联系电话:0371-******
******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