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11700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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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广平高速运营中心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
询价公告
1.询价公告
我公司拟对广平高速运营中心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进行公开询价比选,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按照本询价文件的报价清单(详见附件)和本询价文件内容要求,于线上招标平台公布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本次询价项目报价文件相关资料逐页盖章扫描为PDF格式并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届时我公司将开展网上公开询价比选工作。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询价内容为广平高速运营中心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广平高速运营中心车辆概况为长城炮(皮卡车)2台,别克gl8(商务车)1台,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保养项目具体内详见报价清单。
(2)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项目为广平高速运营中心车辆的故障诊断及处理、日常维修及保养,服务期限为三年。
(2)工作内容
本次询价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负责询价范围内的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故障诊断及处理、规范维修操作、售后服务等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报价清单中的价格是指报价人完成本询价文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费、材料费、配件费、辅材费、人工费、维修工时费、税费和合理利润等为完成本询价范围工作内容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本询价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的维修资质。
(3)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需包含机动车辆维修等相关内容。
(4)报价人需在广元市青川县县城或县城周边(距离县城1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机动车维修门店,且维修门店的设施设备条件满足询价人要求的车辆维修及保养使用要求。
(******集团)禁止选择的供应商报价。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转包。
4.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保证:报价人对其所提供的维修配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担保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维修质量保证;因报价人维修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配件质量)导致的车辆损害、人员伤亡及其它财产损失的,由报价人承担赔偿责任。
(2)维修地点:广元市青川县
(3)结算及付款方式: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成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车辆检验,经双方共同检验无异议后在结算报告单上签字确认;费用结算按照合同清单中的价格执行,如合同清单中无相关维修保养项目内容时,结算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同品牌汽车销售4S店的维修项目价格。
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实行季结季清,每年的12月结清当年的全部维修及保养费用。
在每次付款前,报价人应提供真实合法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延期提供、拒绝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询价人要求的,询价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提供足额发票。(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则需扣减相应税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大于3%不予调整,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视作税率为0)。
5.报价说明
(1)本次询价为含税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本次询价项目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故障诊断等相关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费、材料费、配件费、辅材费、人工费、维修工时费、管理费、检验费、售后服务、税费、风险、利润及有关的其它全部费用等)均计入合同单价中,由报价单位包干使用。询价人除报价清单费用以外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2)报价清单的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数量以询价人实际验收签字后的数量为准。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到数量差异造成的影响,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数量的增减调整合同单价。
(3)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等因素,本次询价项目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价格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报价清单单价保留两位小数,金额保留到整数位。
6.报价清单上限价
本次广平高速运营中心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公开询价的上限价为32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其中可竞争性费用为270000元,暂列金额为50000元(不参与竞争性报价);含税率为3%的增值税(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则需扣减相应税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大于3%则不予调整,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视作税率为0),超过上限价的报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7.比选办法
本次公开询价比选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8.其他要求
(1)报价清单单位均以人民币填报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相关报价按无效处理。
(2)针对本次询价,询价人不承诺与任何一家报价人签订合同。
(3)报价清单数量仅为报价参考数量,报价人要充分考虑数量变化的因素,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需求发生的数量为准。
(4)暂列金额:本项目暂列金额为询价文件中报价清单公布的金额,报价人在报价时暂列金额按询价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若报价中未按此报价的将在签订合同时予以修正。
暂列金额费用由询价人掌握支配,据实使用,主要用于合同清单项外的车辆维修项目以及突发事件的车辆维修等不可预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根据询价人指令全部、部分或根本不予动用。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黄坪社区广平高速运营中心
电 话:******
联系人: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