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AT******地块样板间及样板房外沿旱景软装采购
询
比
公
告
采 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城AT******地块样板间及样板房外沿旱景软装采购
1.2******有限公司
1.3******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采购预算
2.1采购预算金额:¥802500.00元。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3.1本项目共1个包,共确定1名中选人,负责天河区智慧城核心区AT******地块项目样板间及样板房外沿旱景软装项目软装饰方案的设计,按甲方最终确认的软装风格方案,结合项目现场装饰效果对家具、灯饰、窗帘、装饰品等装饰物料进行配置、物流配送、现场布置及安装工作。144户型外展样板房面积165㎡,样板房外沿旱景设计面积200㎡。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
3.2项目地址:广州天河区高唐路天河智慧城核心区AT******地块。乙方应将本合同约定的相关配饰运至本项目所在地。
3.3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期限: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深化方案设计并提交至甲方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配置的装饰物品品种及数量原则上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选择其他单位。
(2)配饰制作期限:乙方应在甲乙双方正式约定之日起(以甲方发出的委托函上写明的日期为准)开始制作。
(3)暂定进场及安装时间为:备料时间从合同签订日起算,样板房摆场时间【2025】年【9】月【15】日,于【2025】年【9】月【19】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摆放工作;总工期:【5】个日历天,已包含备料、安装、布场、验收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时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不承担实际进场日期与计划开始进场日期差异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者费用补偿、赔偿。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4.1供应商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4.2******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分公司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4.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或完成过2个同空间类型(样板房)的室内软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供应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供应商声明》。(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4.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供应商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按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公告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
六、获取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6.1请供应商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假日除外)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询比文件。
6.2响应登记:
注:响应登记方式为网上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响应登记申请表(详见附后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办理采购登记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响应登记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
注:①请将上述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响应登记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名称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响应登记材料后,请主动告知采购代理,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
②响应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联系人向潜在报价供应商邮箱发送询比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潜在供应商可在询比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请潜在供应商注意询比文件响应登记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8月5日9时30分至2025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室
******有限公司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都市华庭2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5日
供应商声明
本询比项目采购人:
本公司就参加 询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采购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作质量问题的;
(8******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服务款项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劳务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采购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将依法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询比采购法定期间,若采购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响应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智慧城AT******地块样板间及样板房外沿旱景软装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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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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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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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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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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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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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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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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